视频版权诉讼如何认定?


在视频版权诉讼中,认定主要涉及几个关键方面。首先,要明确著作权归属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归作者所有。对于视频作品来说,创作者就是最初拥有版权的人。这意味着,只要你能证明自己是视频的创作者,那么你就享有该视频的版权。通常可以通过视频的原始创作素材、创作过程记录、拍摄日志等材料来证明自己是创作者。 其次,是侵权行为的认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在视频版权诉讼中,如果他人未经你同意,将你的视频进行上传、播放、二次剪辑并传播等,就可能构成侵权。判断是否构成侵权,一般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原则。“接触”是指被告有机会接触到原告的视频作品,比如原告的视频在公开平台上广泛传播,被告有看到的可能性。“实质性相似”则是指被告的视频与原告的视频在内容、表达、创意等方面存在实质性的相同或相似之处。 再者,损害后果与因果关系的认定。著作权人因侵权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如经济损失、声誉损害等。并且这种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由于他人未经授权传播你的视频,导致你的视频广告收益减少,那么这就存在因果关系。在司法实践中,著作权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如财务报表、广告合作合同等。 最后,对于侵权责任的认定。一旦认定侵权行为成立,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