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我受了工伤,现在需要停工养伤,但我不知道停工留薪期该怎么确定。我担心自己确定的时间不准确,影响后续的赔偿和工作安排。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个停工留薪期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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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简单来说,就是你在工伤后,不用上班但工资等各项待遇照旧的这段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实际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首先会参考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比如医生给你开了需要休息3个月的证明,这就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但最终的停工留薪期并不完全取决于医疗机构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对于停工留薪期有争议,一般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进行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恢复情况等因素,依据相关的标准和规定来综合判断停工留薪期的长短。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既合理保护工伤职工的权益,又不会让用人单位承担不合理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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