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和变造行为如何区分?


伪造和变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简单来说,伪造是指无中生有,也就是制造出一个原本不存在的虚假的东西。比如有人自己刻章,制作出一份虚假的公司文件,这就是典型的伪造行为。而变造则是在真实的基础上进行篡改。就像拿到一张真实的发票,把上面的金额数字进行涂改,这就是变造。 从法律角度来看,两者在很多法律规定中都有涉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不同的伪造、变造行为有不同的法律后果。比如,伪造货币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而变造货币,《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在金融票据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四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总的来说,伪造和变造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有真实的基础存在。伪造是完全虚构,变造是对真实事物的改动。并且在法律上,两者的认定和处罚往往也有所不同。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伪造还是变造很多时候都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我们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参与这类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