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到底该怎么分配呢?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了,现在卡在财产分割这一块。我们不太清楚哪些算共同财产,该按什么原则来分,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下具体的分配方式,还有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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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的分配需要根据财产的性质进行区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夫妻各方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个人财产通常是指一方婚前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 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他(她)财产。 -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考虑到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 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 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等。 - 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财产有合法的约定,那么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该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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