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主责两方次责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一方主责两方次责”是常见的责任划分情形。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以及责任划分方式。首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出现一方主责两方次责的情况时,主要责任方通常在事故发生中起的作用更大、过错更严重;而两个次要责任方的作用和过错相对较小。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赔偿比例上,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统一规定一方主责两方次责时具体的赔偿比例,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主要责任方承担的赔偿比例在60% - 90%之间,两个次要责任方共同承担剩余的10% - 40%。具体到两个次要责任方之间的赔偿比例划分,一般是根据他们各自过错的程度进一步确定,可能是平均分配,也可能一方多承担一点,另一方少承担一点。例如,如果两个次要责任方过错程度相当,可能各自承担剩余比例的一半;如果其中一方过错稍大,可能承担剩余比例中的60%,另一方承担40%。 在涉及经济赔偿时,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一定的赔偿。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按照各方的责任比例分担。如果当事人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可以由商业险在其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总之,在一方主责两方次责的情况下,责任划分和赔偿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