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债务怎么进行分割?
最近正打算和另一半办离婚,但是在债务方面有点犯难。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不太清楚哪些算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也不晓得该怎么去划分承担。想具体了解下在法律上,夫妻离婚债务到底是怎么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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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债务的分割方式如下:首先要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需要一起承担的债务。比如为了维持家庭日常开销、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产生的债务,还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所负债务确实用于家庭生活的,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足够清偿这些债务,那就用共同财产来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这时就由双方先协商怎么清偿债务;要是协商不成的,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而个人债务,就是纯属夫妻一方自己的债务,比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这种情况下就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总之,在处理离婚债务分割时,要先准确区分债务性质,再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偿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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