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应该怎么分割?


遗产分割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将其遗留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分配给继承人的过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遗产分割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确定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这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但需要注意,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有约定外,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其次是明确继承方式。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都有相应的形式要件要求,只有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分割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后,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总之,遗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遵循法律规定,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