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居期间购房应该如何分割?

我和对象没结婚,同居期间一起买了房。现在我们打算分开,但是房子的分割让我们犯了难。不知道在法律上,对于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子是怎么规定分割方式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分割办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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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购房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同居期间购房的分割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同居”的概念。同居指的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种状态。与婚姻关系不同,同居关系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约束。 在分割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时,首先要看双方是否有关于房屋分割的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双方签订了关于房屋分割的协议,且该协议符合上述有效条件,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分割房屋。 若双方没有约定,就要看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自己对购房有出资,比如有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上的签名等证据,那么可以要求登记方返还出资款。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要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能协商一致就按协商结果来。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对房屋的出资比例、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进行分割。例如,一方出资多且对房屋的装修、维护等贡献大,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这也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此外,如果同居期间购房是为了共同生活居住,且双方都实际使用了该房屋,在分割时也会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比如一方在分割后没有其他住所,可能会适当照顾其居住权益。 总之,同居期间购房的分割比较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在购房时明确双方的出资情况和产权归属,并签订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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