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房产证上写着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对于房子怎么分心里没底,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分割方式的,是平均分配吗,还是会考虑其他因素,希望能详细了解下具体的分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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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得到的财产,像工资收入、投资赚的钱等,在处理上夫妻有平等的权利。 在离婚时,对于作为共同财产的该房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夫妻两人自己商量,房子归谁,给对方多少补偿等等,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就行。 要是协议不成,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就明确规定了这一点。 具体分割时,存在多种情况。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价高者得房,然后给对方相应补偿;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另外,如果房产证上标注了双方占有房产的份额,就按照标注的份额分割;没标注但双方对房产分割有约定的,依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原则上均等分割,但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比如是否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若存在,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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