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首饰怎么分?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结婚这些年也买了不少首饰。有婚前自己买的,也有婚后对方送的,还有一些是亲戚朋友送的。就想弄清楚,离婚的时候这些首饰到底该怎么分,是都算共同财产平分,还是有别的划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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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首饰的分割问题,需要根据首饰的取得情况等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自费购买的首饰,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这是因为婚前财产明确归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其次,如果首饰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情况就较为复杂。如果该首饰被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日常佩戴的戒指等,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因为它是仅供一方使用,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也符合《民法典》中关于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的规定。但如果购买的珠宝等首饰不是用于日常佩戴,而是出于收藏或者保值目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一般会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家庭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另外,如果首饰是通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获得,并且遗嘱或合同中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该首饰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仅供夫妻一方使用,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与个人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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