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侧面撞击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电动车侧面撞击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要看事故是由哪一方的过错导致的。如果是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引发了交通事故,那么该方需承担全部责任。例如,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闯红灯或者逆行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导致侧面撞击机动车,那么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通常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反之,若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超速、违规变道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从而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侧面撞击,则机动车驾驶员将承担主要责任。 其次,若双方都存在过错行为,那么需要根据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稍有越线,而机动车驾驶员同时也存在未注意观察路况的情况,双方的过错共同导致了侧面撞击事故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划分主次责任或者同等责任。 再次,如果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比如,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有其他物体掉落道路,导致电动车为躲避而侧面撞击到机动车,且双方都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这种情况就可视为交通意外事件,双方无需承担责任。 最后,若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例如,电动车驾驶员出于某种原因故意冲向机动车,那么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也对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事故的责任承担作出了规定,若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无过错,可由机动车方面承担赔偿;若有证据显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责任,可适度减轻机动车方赔付;若机动车方面无过错,仅需负担不超10%的赔款;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蓄意撞击车辆,机动车方面可不承担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