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在我国,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一个复杂且受多种因素影响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分割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房产和一方个人房产的概念。夫妻共同房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通常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个人房产可能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付清全部房款,或者是通过遗嘱、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房产等。 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例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会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 1.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有证据证明购房款属于个人财产。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4. 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对于一方个人房产,一般情况下不会进行分割,仍归该方所有。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进行了增值处理,如装修等,增值部分可能会涉及到分割问题。具体的分割方式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总之,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处理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