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家人该如何平分?


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当涉及家人平分赔偿款时,需要依据不同的赔偿项目来确定分配方式。 首先,要明确赔偿款项的具体构成。一般来说,医疗事故赔偿可能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有些项目是具有特定指向性的。比如,医疗费、误工费等是对受害者实际治疗和收入损失的补偿,这部分费用如果已经由家人垫付,应当返还给垫付的人。如果不存在垫付情况,可视为对受害者治疗期间损失的弥补,不参与平分。 丧葬费是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剩余部分也可以由家人协商分配。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专门给予依靠受害者生前扶养的人的生活费用,这部分费用直接归被扶养人所有,其他人无权参与分配。 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它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精神痛苦的赔偿,通常由与受害者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共同享有。在司法实践中,近亲属一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分配时,会综合考虑各近亲属与受害者的亲疏关系、生活紧密程度等因素。一般来说,与受害者共同生活、经济依赖程度高的近亲属可能会适当多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虽然医疗事故赔偿款不属于遗产,但在分配方式上可以参照遗产继承的顺序和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总之,医疗事故赔偿款的分配没有绝对固定的平分方式,需要家人根据具体赔偿项目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