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怎么分割男人的财产?

我准备和老公离婚了,我们结婚后有一些共同财产,也有他婚前的财产。我不太清楚离婚时财产该怎么分,尤其是他名下的那些财产,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分割男人财产是怎么规定的,哪些我能分到,哪些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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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同性质的财产分割方式不同。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特定方式获得且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通常是归财产所有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书面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那么离婚时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要是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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