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财产要如何进行分割?
最近在考虑结婚的事情,也了解到有婚前财产这个说法。我自己有些存款和房产是在婚前就有的,现在就很担心以后万一有变故,这些婚前财产该怎么分割。想弄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要是和对方有关于财产的约定,又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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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的分割问题,需要先明确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婚前财产。简单讲,就是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动产(像存款、车辆等)还是不动产(比如房子),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例如知识产权等),只要是合法取得的,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正常情况下,既然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是不进行分割的 。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有特别约定,情况就不一样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有这样的书面约定(或以口头形式约定且双方无争议),离婚时就应按约定来处理。要是约定这些婚前财产为共同财产,那么就由双方先协议分割;要是协议不成的,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即使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有变化。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这里的“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像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就属于生活困难。这种情况下,提供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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