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后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和伴侣结婚三年了,现在打算离婚。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像婚后买的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但我不知道这些财产在离婚时该怎么分配,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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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结婚三年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主要涉及到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然后按照相应的规则进行处理。 首先,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也就是一人一半。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比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此外,如果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较多的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义务,在财产分割时也可以得到适当照顾。 对于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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