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又复婚财产如何分割?
我和前妻离婚后又复婚了,之前离婚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现在我们的感情又出现问题,可能要再次分开,不知道之前分割好的财产现在该怎么处理,是按照复婚时的情况重新划分,还是依旧按照之前离婚分割的那样?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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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夫妻离婚后又复婚,财产的分割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区分不同财产类型来处理。 首先,对于离婚时已经分割好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复婚,之前离婚分割到各自名下的财产,就属于复婚时各自的婚前财产。这意味着这些财产不会因为复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离婚时男方分得一套房产,复婚后这套房产依然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在再次离婚时,女方一般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产。 其次,复婚期间取得的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再次离婚,对于这些共同财产,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复婚期间夫妻共同购买的车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书面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例如,夫妻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复婚后的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这个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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