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时,财产分配首先看夫妻双方是否有关于财产的约定。如果有合法的婚姻财产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分配财产。这是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比如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的工资收入归自己所有,那么离婚时就按此约定执行。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要是没有财产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就看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后一方继承的没有明确只归一方的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那么以协商结果为准。若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法分割。法院在分割时,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如果有孩子且由女方抚养,女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多分;要是男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女方作为无过错方也能得到更多照顾。 另外,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就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的给予补偿的原则。 总之,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并不影响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关键在于财产的性质以及是否有约定等因素。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决定民事行为。 法定财产制:在夫妻没有约定财产归属时,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夫妻财产的归属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