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该怎么分割以及房屋价值要怎样界定呢?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但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分。而且对于房屋价值的界定也不太明白,像是不是按购买价来算,还是有其他标准。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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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的分割以及房屋价值的界定,相关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房产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共有的房屋,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这体现了尊重当事人自主意愿的原则,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协商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如果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在实际处理时,会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有所差别。例如,一方可能因为工作需要或者对房产有更迫切的居住需求等,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得一些份额。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比如一些特殊结构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将房屋判给一方所有。此外,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房屋价值界定**: 离婚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房屋价值可以先由双方协商确定,这样既高效又能体现双方的意愿。如果协商不下,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让双方出价,价高者得房产,同时按照出价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以根据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以保证房屋价值界定的公平公正。 总之,在离婚房产分割和房屋价值界定过程中,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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