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离婚时夫妻名下财产该如何分配?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财产分配这块很迷茫。家里有房子、存款,还有一些投资。不知道这些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到底怎么分,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配方式,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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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办理离婚时,夫妻名下财产的分配方式如下: 首先要区分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一是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说了算。 二是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因为妇女挣钱少就少分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尊重和保护妇女权利。 三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是给予补偿的原则。比如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 五是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像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例如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要是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的,那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如果是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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