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儿,家产该怎么分呢

我现在面临父母离婚的情况,我已经二十多岁了。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家里的财产会怎么分配。是父母平均分割,还是会考虑到我?我比较关心自己是否能参与到财产分割中,以及父母的财产具体会按照什么规则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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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进行家产分割,首先要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挣的钱、获得的收益等。比如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还有通过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上述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一方自己的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这些财产是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对于二十多岁已成年的女儿,通常情况下,她的财产不参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为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女儿无关,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女儿无权参与分割。不过,如果女儿在婚后与父母共同生活且对家庭有一定贡献,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要是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主张多分。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家庭的实际情况,如子女抚养、住房等问题,对财产分割进行适当调整 。例如,如果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只有一套住房,可能会根据子女抚养等因素,将住房判给一方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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