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再婚离婚后女方的财产怎么分配?

我是再婚,现在和丈夫过不下去打算离婚。但我不知道再婚离婚后财产分配上,对于女方有什么规定。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也有各自婚前的财产,我想了解我能分到哪些财产,该怎么分配,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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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再婚离婚时女方财产分配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并且会倾向于照顾女方、子女以及无过错方。 对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这部分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个人所有。例如女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离婚时该房产依然属于女方。 另外,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付出较多义务的情况,比如承担了较多的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家庭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女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要是男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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