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再婚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再婚离婚时财产分割,需要先区分清楚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不同性质的财产,分割方式是不一样的。 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夫妻一方在再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或者是通过遗嘱、赠与合同等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仍归财产所有者个人所有。比如,一方在再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套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就按照协议来分割财产。要是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离婚时双方先协商怎么分,如果协商不拢,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判决。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再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有书面约定,约定了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以及财产的分割方式等,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这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总之,再婚离婚财产分割要根据财产的性质、双方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综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