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感情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想办理离婚。但不清楚在我怀孕期间办理离婚手续有哪些特别的规定和流程,是和普通情况一样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展开 view-more
  • #孕期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怀孕期间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法律对于怀孕期间男方和女方提出离婚的规定是不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女方在怀孕期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材料。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想要提出离婚,只有在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受理。例如女方所怀子女并非男方亲生等情况。 总之,怀孕期间办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有特别的规定和程序,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