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第三者该如何离婚?


如果丈夫有第三者想要离婚,有两种常见方式。 首先是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抚养等问题都能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方式比较简单、快速,和平分手对双方和家庭的影响也相对较小。《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了协议离婚所需的材料和流程等相关事宜 。 要是双方谈不拢,比如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想离,或者对财产、孩子抚养问题有很大争议,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起诉离婚。具体步骤如下:先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在立案大厅审查,符合条件就立案。若双方不在同地居住,按“原告就被告”原则,要到男方所在地提出诉讼,同时要提供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户口本 、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立案后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接着案件会移送民事庭审理,民事庭会向另一方发传票要求其到庭应诉,同时也通知起诉方到庭参诉,双方到庭后,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在法律规定里,如果有证据证明丈夫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两种情况属于过错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在离婚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并且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失也包括精神损害。 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法院主要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判决。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 起诉离婚:指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通过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裁决。 过错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的一方。 无过错方:相对过错方而言,在婚姻中没有实施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一方。 损害赔偿:在离婚时,由于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对方造成了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