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离婚能让对方净身出户?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实在过不下去了,对方在婚姻里做了很多过分的事,我心里咽不下这口气,就想让对方净身出户。但我不知道法律上有什么办法能实现,想了解下怎样做才能让对方在离婚时一分钱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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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净身出户”这样明确的法律概念。通常所说的“净身出户”指的是在离婚时,一方放弃全部或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一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这种情况下可以实现“净身出户”。例如,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其中约定一方不分割任何财产,这是被法律认可的。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虽然没有明确说要“净身出户”,但如果一方有严重的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有可能判决其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不过,要想让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在实际操作中,举证是比较困难的,需要当事人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而且,即使有证据,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裁量,不一定会判决对方完全“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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