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没有打结婚证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我父母一直没领结婚证,但他们现在想分开,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去办理离婚手续。也不清楚他们这种没证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希望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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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父母没有打结婚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这个问题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况。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对于事实婚姻,如果要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双方要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要是无法达成协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相关的财产和子女问题。 其次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况。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单纯想结束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涉及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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