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如何进行诉讼保全?


在拆迁过程中,诉讼保全是一种法律手段,它能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采取限制处分的措施,以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简单来说,就是怕对方在打官司的时候把相关财产转移了,影响到你最后能拿到应得的赔偿,所以通过这个措施把财产先“固定”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在拆迁诉讼保全中,如果是在拆迁纠纷正式起诉前就发现情况紧急,比如拆迁方可能会迅速处置相关财产,就可以向上述规定的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但要注意,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这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权利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是申请人最后败诉了,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赔偿。 该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也就是说,申请保全的财产范围不能超过你诉讼请求所涉及的金额或者与这个拆迁纠纷相关的财物。比如你要求拆迁方赔偿100万,那你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一般不能超过100万。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在拆迁中,可能会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冻结,或者对相关的拆迁房产进行查封等措施。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会及时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保障其知情权。 申请诉讼保全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要准备好申请书,申请书要详细写明申请保全的理由、保全的财产范围等内容。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你和拆迁方存在纠纷以及你申请保全的必要性。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这些材料,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供担保。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就会作出保全裁定,并立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