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样做医疗事故鉴定?
我前段时间在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式有问题,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但我不太清楚该通过什么途径、按照什么流程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希望能了解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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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是一项对医疗过程是否存在事故进行判定的重要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怎么做医疗事故鉴定。首先,我们要清楚医疗事故鉴定的主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在必要时,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首次鉴定由市级或县级的医学会来做,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省一级的医学会进行再次鉴定。接着是申请鉴定的流程。当事人若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对于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医学会会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鉴定专家会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包括病历、检查报告等,以及现场陈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最后得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等级等结论。总之,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明确鉴定主体,按照规定的流程提出申请,积极配合鉴定工作,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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