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如何做鉴定?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对这方面不太懂。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去做鉴定,是自己申请还是通过什么部门?需要准备哪些东西?整个鉴定流程大概是怎样的,会不会很复杂?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医疗纠纷做鉴定的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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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鉴定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首先是申请环节。当事人既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直接和对方协商,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当然也能在起诉后由法院委托鉴定。这是因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相关报告或申请后,对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争议需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鉴定。 接着是准备材料。按照司法鉴定规则要求,委托人要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还要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就是和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或非生物检材,比如可能是相关的医疗样本等;鉴定资料是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像病历资料、视听资料等。 然后会举行听证会。在这个过程中,医患双方可以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鉴定人员也能更全面了解情况。 之后鉴定人进行鉴定,遇到复杂问题必要时会组织专家讨论。他们会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对是否存在医疗损害及损害程度、医务人员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医疗过失与医疗侵害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医疗过失在医疗损害中所占责任比重等方面进行判断。 最后出具鉴定文书,明确给出鉴定结果。 整个过程相对严谨和复杂,不过只要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就能保障鉴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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