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增值税的会计科目该怎么做?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会计处理上,涉及多个会计科目。 首先,企业在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会涉及“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这个科目记录的是企业支付给供应商的增值税额,是可以用来抵扣销项税额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如,企业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额1300元,那么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贷:银行存款 11300 其次,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要使用“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它记录的是企业向客户收取的增值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比如,企业销售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00元,增值税额2600元,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22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 到了月末,企业需要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如果计算结果为正数,说明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此时要将未交增值税从“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出到“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科目。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当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计算结果为负数,说明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留抵税额,不需要做额外的会计处理,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