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医疗事故如何鉴定伤残等级?
我之前在医院做眼睛相关治疗,结果发生了医疗事故。现在眼睛视力下降很严重,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了极大影响。我想了解下,眼睛医疗事故该怎么鉴定伤残等级呢?具体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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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医疗事故鉴定伤残等级是一个严谨且专业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确定鉴定机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也就是说,患者可以先向当地的市级地方医学会申请鉴定,如果对结果有异议,还能向省级地方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 其次,是提出申请环节。患者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这些材料主要包括患者的病历资料,像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还有患者的身份证明等。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事故发生的经过、自己的诉求等内容。 然后,进入鉴定受理阶段。医学会在收到申请和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全,会要求申请人补充。审核通过后,就会受理该鉴定申请。 接着,进行专家鉴定组的抽取。医学会会根据事故涉及的学科专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鉴定组。专家们要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并且要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最后,专家鉴定组会根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眼睛损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伤残等级。一般会考虑视力下降程度、视野缺损情况、眼球运动障碍等因素。鉴定结果会以书面形式出具,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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