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板拖欠工资时如何行使留置权?

我给老板打工,到了发工资的时间,老板却一直拖着不给我发工资。我听说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行使留置权,但是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一下,老板拖欠工资时,我要怎么行使留置权呢?
展开 view-more
  • #工资拖欠
  • #留置权行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老板拖欠工资时如何行使留置权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留置权的概念。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然而,在老板拖欠工资这种情形下,能否行使留置权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 一般来说,留置权的行使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债权人占有动产必须是基于合法的合同关系。比如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占有定作人提供加工的原材料;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占有托运的货物等。但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主要是提供劳务,通常并不直接占有老板的动产,所以很难满足留置权“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这一基本前提。 其次,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在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里,工资债权和劳动者可能接触到的老板的物品往往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例如,劳动者不能因为老板拖欠工资,就将公司的办公用品留置,因为工资债权是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而办公用品的占有并非基于与工资相关的同一法律关系。 所以,在老板拖欠工资时,通常不适用留置权来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另外,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要求老板支付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劳动者要通过合法、恰当的途径来解决老板拖欠工资的问题。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