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强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如何解释?

我在开车时出了点小事故,涉及交强险理赔。我不太理解交强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意思,想知道这一条在实际情况里是怎么规定的,对我这次事故理赔有啥影响,能给我详细说说这一条的具体解释不?
展开 view-more
  • #交强险条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这条规定的含义。在交强险的框架下,当被保险人(也就是车主)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有两种选择来履行赔偿义务。一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这里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比如,《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了侵权人应当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交强险的场景下,保险公司就需要依据这些规定来确定赔偿的范围和金额。二是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交强险合同中,会明确约定赔偿的条件、范围、金额等具体事项。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要按照合同约定向第三者支付保险金。 对于这一规定的实际意义,它保障了第三者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在以往没有这样明确规定的时候,可能会出现被保险人拿到保险金后却不支付给第三者的情况,导致第三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而现在有了这条规定,第三者可以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大大提高了赔偿的效率和可实现性。同时,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也是其应尽的义务。如果保险公司违反这一规定,不按照法律或者合同约定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第三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此外,这条规定也有助于简化理赔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和解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