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就不需要还债了吗?
我家里有人去世了,但是他生前欠了别人一些钱。现在债主找上门来让还钱,我就想问问,人都没了,是不是就不用还这些债了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在我国法律中,人死了并不一定就不需要还债了。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概念,叫做“遗产”,简单来说,遗产就是死者生前拥有的合法财产,像房子、存款、车子等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死者有遗产,那么他的债务会从遗产中进行偿还。比如死者留下了价值50万的房产和20万的存款,而他生前欠了30万的债务,那么就用这遗产来还这30万的债。要是遗产还完债还有剩余,剩余的部分就由继承人继承。要是遗产不够还债,继承人也只需要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偿还,对于超出的部分,继承人没有必须偿还的法律义务,当然,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超出部分,法律也是允许的。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死者的遗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对死者的债务就可以不用承担偿还责任了。所以,人死了是否需要还债,关键在于死者是否有遗产以及继承人的选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