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产权人是户主吗?
家里在农村有套房子,现在涉及到一些权益分配问题,不太清楚这房子产权到底归谁。想知道是不是就一定是户主才有产权,还是有其他情况,具体是怎么界定的呢?
展开


农村房屋产权人不一定是户主。 首先,需要明确相关法律概念。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所有权人对特定不动产物权享有归属权的确切证明,比如房产证,它能证明房屋产权归属。而不动产登记簿也具有重要作用,当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存在错误,否则以不动产登记簿记录为准。 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权和使用权,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利用该土地建设住宅及附属设施。一般情况下,农村房屋可能属于户主和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因为在很多农村地区,房屋的建造可能是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共同出资的。例如,有的家庭可能是父母出一部分资金,子女也出一部分资金来建房,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往往是家庭成员共同享有的。 但从法律严格意义上来说,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户主的名字,那么从产权证书角度看,户主是产权人;但如果登记的是其他家庭成员名字,那么该登记的家庭成员就是产权人。例如,有的家庭可能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某个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该子女就是房屋产权人,而不一定是作为户主的父母。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