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办理起诉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想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但我对这方面流程完全不了解,不知道该从哪儿开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程序,有没有专业人士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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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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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其次,要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起诉状需按照要求详细书写。 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所规定的内容。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就各自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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