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该如何办理?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但不清楚具体要怎么操作。是直接去法院就行,还是要准备什么材料?整个流程大概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起诉离婚的详细办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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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要准备相关材料。通常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与理由(如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等)。 然后,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后,案件正式进入审理程序。 接下来是审理阶段。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贯穿离婚诉讼的整个过程。如果调解成功,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审查证据。 最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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