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该如何办理?


起诉离婚的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是起诉阶段。这一步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者要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里得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要求等,还要说明起诉离婚的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接着进入审理阶段,这又分为三个小阶段: 一是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的5日内会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副本的15日内要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会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还可能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二是调解。法院受理离婚案后,会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目的是让双方消除分歧,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要是达成和好协议,法院一般把协议记录存卷,不发调解书;要是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是开庭审理。如果调解不成,就会开庭。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时,书记员先查明人员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等,之后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再次调解,调解不成便会宣判。当庭宣判的,10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就发判决书。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