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经营所得如何报税?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定期定额征收的概念。定期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简单来说,就是税务机关给个体户规定了一个固定的纳税额度和期限。 对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经营所得报税,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一种是银行批量扣税。个体户在和税务机关、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后,税务机关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从个体户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直接划扣税款。这种方式很方便,个体户不需要自己跑去税务机关缴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银行批量扣税就属于其他方式之一。 另一种方式是自行申报。如果个体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具体幅度由各地税务机关规定),就需要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一般要填写《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并带上税务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资料。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九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个体户的实际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这依据的是《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 总之,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经营所得报税要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报税方式,及时准确地完成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