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配偶婚姻结束该怎么填?
我之前填个人所得税时,配偶信息填的是已婚。现在和配偶婚姻结束了,不知道在后续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关于配偶这一项该怎么填,是直接空着不填,还是要做什么特殊处理,有没有什么规定啊?
展开


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当配偶婚姻关系结束,填报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婚姻结束”通常包含离婚和配偶死亡两种情形。对于这两种情况,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的处理是有所不同的。 若婚姻结束的原因是离婚,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纳税人应及时修改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比如,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要将“配偶信息”这一栏按照实际情况修改为“离异”。同时,如果之前有基于配偶情况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像住房贷款利息、子女教育等,需重新确定扣除方式和扣除比例。例如,若住房贷款利息原本由夫妻双方共同扣除,离婚后就需要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来明确由哪一方继续扣除。 要是婚姻结束是因为配偶死亡,同样需要对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进行更新。在“配偶信息”处填写“丧偶”。并且,在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纳税人可能会因家庭情况的变化而符合新的扣除条件。比如,若子女的抚养责任完全落在纳税人身上,那么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上,纳税人可以选择100%扣除。 总之,在婚姻关系结束后,纳税人务必及时准确地更新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以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如果对具体操作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信用卡拖欠几万且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究竟会不会坐牢呢?
- 在德宏请律师代理案件费用是多少,律师费指导价有哪些规定?
- 欠钱不还有微信记录报警管用吗
- 夫妻分居多久算离婚?
- 起诉离婚多久能出判决?
- 工伤证看病是否免费?
- 不坐牢的情况下半年不能离开本地吗?
- 逃逸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 二次酒驾拘留三天可以吗?
- 护照必须本人取吗?
- 为什么手机号所属人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号一致?
- 发生交通事故且是我的责任,应该怎么赔偿?
- 医保退休人员能否异地开药?
- 劳动合同法对船厂处理与分包、外协人员关系有什么影响?
-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该如何处罚?
- 驳回诉讼和维持原判的区别是什么?
- 教唆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有哪些?
大家都在问
- 信用卡拖欠几万且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究竟会不会坐牢呢?
- 在德宏请律师代理案件费用是多少,律师费指导价有哪些规定?
- 欠钱不还有微信记录报警管用吗
- 夫妻分居多久算离婚?
- 起诉离婚多久能出判决?
- 工伤证看病是否免费?
- 不坐牢的情况下半年不能离开本地吗?
- 逃逸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 二次酒驾拘留三天可以吗?
- 护照必须本人取吗?
- 为什么手机号所属人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号一致?
- 发生交通事故且是我的责任,应该怎么赔偿?
- 医保退休人员能否异地开药?
- 劳动合同法对船厂处理与分包、外协人员关系有什么影响?
-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该如何处罚?
- 驳回诉讼和维持原判的区别是什么?
- 教唆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