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怎样才可以一次性判离?

我现在想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特别希望能一次性判离,这样就不用经历多次诉讼的折腾了。但不太清楚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实现。我和配偶目前感情状况很糟糕,真的想尽快结束这段婚姻,麻烦给我讲讲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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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想在起诉离婚时一次性判离,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夫妻双方需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这意味着双方必须经过合法的结婚登记程序,若未办理结婚登记等情形,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也就无法提起离婚诉讼。 其次,夫妻一方存在法定的离婚事由。常见的法定离婚事由包括: -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或精神上的折磨、摧残;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赡养等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行为。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里的恶习是指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的不良行为,且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事实上停止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且分居的原因必须是感情不和。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例如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且久治不愈、一方有严重的生理缺陷无法进行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等情况。 最后,需经过调解无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只有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会依法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上述法定离婚事由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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