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伤害案件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我朋友因故意伤害被抓了,家里人都很着急。我们对法律不太懂,想知道在这种故意伤害的案件里,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办理取保候审,具体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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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从而获得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故意伤害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一般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通常需要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 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保证人需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如果同意,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执行取保候审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否则,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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