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该如何追讨孩子抚养费?


协议离婚后追讨孩子抚养费,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 首先是夫妻双方协商。如果夫妻是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离婚的,那么双方应依据离婚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费支付的条款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按照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这种方式比较平和,能避免伤了双方和气,有利于后续共同抚养孩子。例如,离婚协议明确写了每月5号支付抚养费3000元,直接抚养方就可以在对方未按时支付时,先友好沟通提醒。 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追要。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离婚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追要孩子抚养费;若对方仍不支付,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即使之前有协议或判决,若孩子成长过程中有合理需求增加抚养费,也可以提出。 起诉追讨抚养费,具体程序如下:第一步是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第二步是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第三步是排期开庭,法院会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第四步是开庭审理,包括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接着进行法庭调查,由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然后是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等证据,最后是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 管辖权: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不同类型案件、不同地区法院管辖权规定不同。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