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该如何找车主进行赔偿?


如果遇到肇事逃逸的情况,想要找车主赔偿,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依据来进行。 首先,要明确交通肇事逃逸的概念,它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赔偿方面,如果肇事车辆参加强制保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比如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中,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等 (具体以实际为准)。这部分赔偿是先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保障受害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和基本的损失弥补。 要是出现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等情况,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之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肇事逃逸车主需要承担的赔偿项目,主要分为人身伤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伤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赔偿方面,包括对于损坏车辆等财产的修复或更换成本以及其他相应的财务支出。 在实际索赔时,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赔偿事宜。要是协商不成,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肇事方进行赔偿。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证明、财产损失清单等,以便于后续的索赔。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况下,如机动车不明、未参加强制保险或抢救费用超交强险限额等,先行垫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基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