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暴力伤害该如何获得赔偿?

在工作的时候遭遇了暴力伤害,身体受了伤,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要怎么获得赔偿,赔偿都包含哪些项目,具体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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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暴力伤害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得确定这种暴力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要是员工相互斗殴导致的伤害事故,通常无法认定为工伤,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要是被认定为工伤,赔偿项目和支付主体如下: 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这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有规定。 当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残疾,并经鉴定机构评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程度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者可获得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者可获得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者可获得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者可获得7个月的本人工资。当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还需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另外,如果是因第三方肇事导致工伤事故伤害,在第三方未能及时或根本无法承担相应的工伤医疗费用时,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相关费用。之后,工伤保险基金有权向第三方进行追偿。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的。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获得相应赔偿而设立的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于支付工伤职工的各项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的支付月数,帮助工伤职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伤残带来的经济压力。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用于后续可能的医疗康复等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致残,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帮助职工在重新就业前维持生活和适应新工作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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