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该如何争取抚养权?


在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首先要清楚法律对于抚养权判定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想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可以从多个方面收集证据。一方面是自身条件方面:比如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就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要是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能让居委会开具证明、请邻居提供证人证言来证明;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提供相关证明也很有必要;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还有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也能作为有利证据。若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对争取抚养权有帮助。 另一方面,也可以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如果对方有婚外情、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有恶性传染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收集相关证据也能增加自己争取到抚养权的几率。 此外,如果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现在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就要尊重其意愿),要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等,这些也可能在争取抚养权时起到作用。总之,要从各个方面展现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条件。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各方面因素,看跟随哪一方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等各方面发展更有利,就把抚养权判给哪一方。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