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在离婚时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首先要明白法律遵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决。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女方存在明确表示不要孩子抚养权、不尽抚养义务或有重大传染疾病等不适宜抚养的情况。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拥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一方可能同时获得两个孩子抚养权。比如一个孩子已满8周岁以上,另一个孩子在2周岁以内 ,且已满8周岁的孩子自愿选择与某一方生活;两个孩子都在2周岁以内或哺乳期内;两个孩子都在8周岁以上且都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某一方生活 。 如果不属于这些特殊情况,对于2-8周岁的两个孩子,争取抚养权要从两方面准备证据。一方面,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比如提供个人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来显示自己在收入、教育程度上的优势;让居委会开具证明、找邻居提供证人证言或者提供自己及父母与孩子日常生活合照等,证明孩子随自己生活时间长,自己或父母照顾得多;提供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证明;提供父母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书等,证实父母愿意协助抚养;提供工作表现、思想品质优异的证明等。另一方面,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比如收集对方婚外情相关证据,像与第三方的亲密合照、暧昧聊天记录等;对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的照片、视频;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病历、诊断证明书;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比如经常出差、夜不归宿、在聊天记录或离婚协议书中载明不要孩子抚养权等相关证据 。 总之,要尽可能全面地从各方面展示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以及对方不适合抚养的情况,以增加争取到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