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亡职工的公积金怎么领?


首先,咱们来理解一下公积金,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在职期间缴存的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当职工病亡后,这笔公积金就成为了职工的遗产。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般来说,领取病亡职工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需要确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确定;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确定。法定继承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步,准备相关材料。通常需要提供职工的死亡证明(比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能证明与病亡职工关系的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比如判决书、调解书等)。这些材料是为了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以及合法的继承权利。 第三步,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审核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病亡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在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上会有一些差异。因此,在办理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详细的办理信息,确保顺利领取病亡职工的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