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还算应届生身份吗?
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不确定自己是否还算应届生。我想了解在不同的情况下,比如签订合同后未实际就业、合同期限长短等,对是否保持应届生身份的影响,以及相关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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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是否还算应届生身份,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就业政策角度来讲,应届毕业生一般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的学生。如果是在毕业当年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某些情况下仍可被视为应届毕业生。例如,在很多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即使签过劳动合同但未实际就业的,也可视作应届毕业生。法律依据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这表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形式,但并未否定在特定条件下签了合同仍可能具备应届生身份。 从企业招聘角度而言,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很多企业就不再将其视为应届毕业生。因为企业的应届毕业生招聘主要针对的是尚未踏入职场、没有工作经验的新人,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已经有了一段工作经历。 另外,如果毕业生在毕业当年的7月1日之前签订劳动合同,但在毕业当年7月月1日之后仍处于试用期或尚未正式入职,通常仍可被认定为应届生。此时,劳动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是关键判断因素。如果劳动合同期限较短,且在毕业当年内结束,同时在合同结束后未立即再次就业,部分地区或单位可能仍认可其为应届生身份。具体需根据当地政策和招聘单位的规定来确定。而如果劳动合同期限较长,且在毕业后持续履行,那么通常就不再属于应届生范畴,因为应届生身份强调的是毕业当年未正式就业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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